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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大附小家长委员会管理条例

作者:yangjianfeng    发表日期:2011-05-27 00:00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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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西大附小家长委员会管理条例

一、成立目的
         
为形成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三教结合的教育网络,协调好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方面教育的关系,构建开放型的学校教育工作体系,为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服务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组织机构

1、分别成立学校、年级、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。

2、班级家长委员会5--6人。年级家长委员会4---6人(每班1位家长)。学校家长委员会6人(每个年级1人)。

3、各级家长委员会分别设小组长副组长各1 人。

4、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条件:
有一定的思想修养和文化素质。
有教育子女的经验。
有参与学校工作的热情。

三、职责与任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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