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小教导处转发:
陕西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九次教育教学
优秀论文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
一、 评选对象
全校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加交流评选活动。
二、 评选范围
凡是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,不论在刊物上是否发表均可参评。
三、 评选要求
1、 每位参选者限交一篇论文
2、 参评论文要求一式叁份,用标准A4纸打印。
3、 评选论文必须填写“陕西省教育学会第九次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交流评选稿件申报表”(附件)
4、 参评论文要观点正确,理论联系实际,体现原创性,以新课程改革为重点,全方位、多角度撰稿;文责自负,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,此类问题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5、 参评论文请自留底稿,不论是否获奖,均不退稿。
四、 注意事项
1、 省教育学会对获一等奖的论文,拟于正式出版《优秀论文集》时优先采用。
2、 每篇论文交评审费50元。